吴亮律师
法律分析:通常人们说的对子女有影响的案底,是指刑事违法记录,一般行政违法记录对子女影响不大。如果父亲也有刑事案底:孩子考大学时,如果报考军事院校,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,无法通过政审;孩子找工作时,如果想报考公务员,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,或者公检法单位等,政审通不过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: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(二)曾被开除公职的。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》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:(一)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》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: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(二)曾被开除公职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: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(二)曾被开除公职的;(三)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: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(二)受过刑事处罚的,但过失犯罪的除外;(三)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。第四十九条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三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、限制人身自由的人,不得担任辩护人。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》四、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,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,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,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公证员:(一)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;(二)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(三)被开除公职的;(四)被吊销执业证书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人民警察:(一)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(二)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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